真的聽聞許久,如今看來真的要開始了,請問你準備好了嗎??

 

國道計程「免費20公里」 可能9月拍板

 

102年8月9日 聯合新聞網 記者蘇瑋璇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年底上路,高速公路局日前進行民調,每車每天「免費里程廿公里」最獲青睞,可望以此做為最終版本,交通部預計九月立院開議前公布拍板的版本。以此費率試算,長程變貴,走國道一號台北高雄單程將從三百六十元增加為三百八十一元,短程則變便宜。

 



 

儘管民調出爐,費率大致底定,但昨天高公局向交通部長葉匡時報告時,葉匡時認為連續假期、夜間時段彈性費率還不夠周延,要求高公局再做細部評估,原定本周報部的費率規畫案,只得再延。 國道將全面從計次轉換為計程收費,在橫向國道前兩年暫不收費的前提下,高公局規畫三種費率方案。方案一是每車每天無免費里程、每公里○點九元;方案二是免費里程十五公里,二百公里以內每公里一點二元、超過二百公里每公里○點九元;方案三是免費里程廿公里,二百公里內每公里一點三元、超過二百公里每公里一元。

 


高公局說,三案均可維持每年通行費收入約二百一十億元,最終以「民意為依歸」。上月底民調出爐,第三案支持度最高,因是重大民生議題,須呈報行政院,並送立法院與朝野立委協商,遠通電收同步進行查核驗證。 高公局指出,有了廿公里免費里程,約八成用路人可省荷包,對市區道路衝擊也小。

 


實施初期約有百分之七至十二的國道車流轉往平面,下班通勤時間轉移平面的情況會比上班時間明顯,實際情況仍要進一步觀察。
依照每車每天免費廿公里試算,短程通勤族衝擊最小。從林口每天開國道一號往返台北,現行過路費八十元,計程收費則僅為十六元,省六十四元。
 

而高雄到台北單程從三百六十元漲為三百八十一元,多廿一元;國三關西到台南白河,單程通行費從一百六十元大漲為二百六十六元。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說,「無免費里程」最公平簡單,「免費廿公里」採二段式費率,較複雜,對長期發展較不利;日前民調顯示用路人漸能接受「無免費里程」,交通部應持續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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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越ETC兩百多次 欠費8千罰92萬

 

記者王慧瑛╱新竹市報導 聯合新聞網 2013年8月11日 上午3:29
曾姓男子駕駛前妻的汽車,闖越國道一號電子收費ETC車道兩百多次,原本應付八千多元通行費,變成超過九十二萬元罰鍰,但他拒繳,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每月扣薪八千多元,還要八年才能繳清。

「欠小錢罰大錢,得不償失!」曾男坦承,他闖ETC車道不是要嫁禍給前妻,只想貪小便宜,但沒想到罰金那麼高,他月薪不到三萬,被罰九十二萬,是將近三年薪水的總和,自己原本有些不服氣,但面對「國營討債公司」追討,也只能認了。
 

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表示,四十多歲的曾男住新竹,開車通勤到台北上班,二○○七年七月至二○○八年七月間,駕駛登記在前妻名下的轎車,多次通過泰山、汐止收費站ETC車道,其中至少有兩百次通過時,前妻的ETC帳戶已無餘額。

 

曾的前妻收到ETC繳費通知單,並未理會,遭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強行闖越收費站逃避繳費,一年以來陸續接到了兩百多張的罰單,每張罰四千五百元,加上欠費,共要繳九十二萬元。 曾的前妻提出異議,證明不是自己開車違規,監理單位確認實際違規者是曾姓男子,轉開曾男罰單,但曾拒繳,遭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每月扣他薪水三分之一。

 


曾男從前年開始每月被扣八千多元,目前已還九萬多,但全部繳清至少還要八年。 新竹分署指出,曾男不是未申裝電子收費車上機誤闖ETC車道,是未完成扣款、欠費逾期未繳轉為違規,要採「一站一罰」,他闖了兩百多站,就罰九十二萬。 不過,去年十月十五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廿七條第一項,ETC欠費逾期未繳,每次違規只罰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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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什麼呢?便是除了去裝ETAG外,便要習慣過收費站不用減速啦~~如果各位好友有開車經過五楊高架的ETC門架,未來便是如此在保持時速100不變的原則下,呼嘯而過~~

 

說這國道計程收費,其實是很合乎使用者付費精神,我自己偶而開長途下去高雄台南,對於中部路段自后里收費站到員林收費站這一大段竟然沒收費站,便是覺得有點不公平,不過要設置收費站本來便是跟老百姓搶錢,一般便不會討好的,所以再怎麼多的交通理論都沒用,便如同民意調查免費哩程的距離,想也知道大家都挑最長距離的,因為除了每天要跑高速公路的公路運輸業者,大部分的民眾都是短程上下高速公路的,而有了這一天20公里的免費哩程,大部分的用路者是可以利用這不長不短的哩程,還可以偶而運用一下高速公路的,像我自己便是每天走重慶北路下建國高架,前後便是這2公里吧~如果單位未來要搬到林口泰山,那時候免費哩程便不太夠了~~那也無妨,我是不會為了省這樣費用,而耗去太多在地方道路亂繞的時間的。

 

然後我也好奇,未來如果不繳通行費的人會如何,剛好有個案例,本來要付八千多元的通行費因為不繳,最後被開罰到每張4500元,變成92萬,每個月薪水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款8000元,這得要扣幾年啊,看來高公局這方面也在防堵漏洞了,但修法通過,也不再罰4500了,每回變罰300,等於減為1/15,也便是92萬會變成6萬1左右,這樣看來好像沒什麼,所以我斷定未來不繳通行費的民眾應該會不少,因為催繳這欠款是最麻煩的,金額不大,績效不彰,便看高公局有沒有決心囉,還是他會要求遠通電收也要負責收欠款~~應該不可能吧,那涉及公權力~~
 

以往每年過年開車都會因為收費站而降低車速,甚至塞爆收費站前,如今採用電子收費,事實便沒有理由怕因為收費影響車流,但仍然可以利用免費時段來引導車流,當然這樣的講法又有好多專家會有不同意見,這道理人人都會說,不同立場便有不同意見,民主社會要允許不同意見,但也不代表所有意見都要採納,那會是一種取捨困難及父子騎驢式的政策災難,如今國道計程收費終於要開始了,便讓我們大家迎接這勉強算是進步象徵的新措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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