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劉內閣總辭,我還看到這則新聞,感觸頗深~~~

 

高屏溪查復耕 鄉民毆傷6警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屏東縣報導】 2009.09.08 03:19 am 
 
莫拉克颱風過後,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加強管理高屏溪,禁止在河床耕種,昨天兩百多名屏東縣里港鄉民與河川局人員發生衝突,六名執法人員掛彩、兩輛公務車被推倒;連勸架的里港鄉長盧文瑞都被打得滿頭包,檢警已蒐證調查。

 

里港鄉潮厝一帶上百民眾,長年在高屏溪沿岸河床農耕、養殖,莫拉克颱風造成沿岸居民損失慘重,很多農民於風災後搶著清理河床道路,準備復耕;河川局及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不同意復耕,並要取締。

 

前晚十時許,李姓農民開挖土機準備清理河床道路,被河川局稽查員拍照;稽查員於暗夜中遭人襲擊掛彩。河川局等單位昨天赴河床高灘地會勘,與現場兩百多村民發生口角、拉扯。

 

村民們表示,風災損失已嚴重,政府沒賠償就算了,連復耕都不許,等於斷了活路,「我們只是要生活、清道路,絕對沒有盜採、濫墾,給我們一條生路。」

 

河川局人員強調依法無法同意在河床地復耕,村民乃動手推人,還推倒公務車。里港鄉長盧文瑞到場勸架,混亂中挨好幾拳;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正會同國土保安小組副大隊長劉明嘉等人也趕到,場面失控,劉明嘉及河川駐衛警等六人受傷,其中汪姓駐衛警留院觀察,「現場有拳頭、也有石頭」。

 

第七河川局長張良平表示,民眾對執法有疑慮,可循合法管道反映,「但打人就是錯誤」,檢警應嚴懲暴力;里港警分局表示將清查現場蒐證影帶,一定維護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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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曉得有沒有看到這條新聞,為了取締不該耕種的高屏溪河床復耕,六名執法人員掛彩、兩輛公務車被推倒;勸架的里港鄉長盧文瑞都被打得滿頭包~~一共約二百多名屏東縣里港鄉民共同犯案??

 

不曉得各位意見如何,站在生態保育及環境維護,應該沒有人會贊成或同意在高屏溪河床,讓民眾自由進出耕作養殖吧,但當地民眾便是長久以來以此維生,你不給他們耕作養殖,那他們要問你,他們要怎麼辦,要去喝西北風,莫拉克風災損害已經很嚴重,學校要開學,孩子的註冊教育費或生活費,一時之間從那裡來?政府要不要想辦法負責?而全臺這樣情形有多少?政府讓他們就地合法,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擔心下次災害再來,人民財產無法保障。但要取締阻止他們,又不可能全部負擔人民生活所需。

 

有時候想想,一份家庭收入來源為何,便如同街頭攤販,一遇上警察取締,便可能是一整大的收入便化為烏有,警察可以心軟嗎?警察會心軟嗎?那攤販的被取締的心情到底為何?是自認倒霉,還是怪警察不該沒有人性,把自己惟一賴以維生的路子都堵死了,但法律允許街頭攤販嗎??那合法商家的權益何在??

 

臺灣是法制國家,但近年來一些似是而非,動輒訴之民粹的煸動言論,或者仗人多便自認理直氣壯,這些都有賴公權力的伸張,只是公權力在伸張之際,需不需要優勢警力?但會不會有民意代表伸入黑手阻擣~~~這個事件乃一葉知秋,怕大家沒注意到,特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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