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則小小新聞,不曉得各位有沒有H1N1的聳動新聞夾縫中看到,那便是我們和大陸那頭簽訂了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可以引渡一些躲藏在對岸的犯罪者回臺灣接受該有的裁罰,今天便想來講講這則新聞~~

 

打擊犯罪不手軟 馬想抓「那個人」 盼美能引渡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5/02 03:09 楊舒媚/台北報導
在台灣和大陸共同簽訂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氣氛下,頭號毒犯黃上豐被解送回台,馬英九總統昨日對此表示,「非常好的事,這才有正義。」


馬英九說,台灣和大陸建立司法合作非常不容易,他提到自己擔任法務部長時,黃上豐涉嫌買凶槍擊檢察官張金塗,「實在很過分,這個人是我很想抓的。」

馬英九指,後來黃上豐跑到大陸去,「讓大陸成為兩岸台灣罪犯的一個淵藪、一個庇護所」,他說,「這樣的情況以後會大幅度改善。」


馬英九進一步強調,「現在大陸那邊可以抓了,希望接下來輪到美國,不能說逃到美國就沒事。」他表示,當法務部長時對此有強烈的挫折感,「多少案子到了美國就沒有下文,但相反的,台灣幫美國很多忙,前不久還抓到一個孌童案嫌犯。」


馬英九指:「你看我們多配合,但我們要抓一些人,像『那個』(目前在美國的通緝犯有黃芳彥、王又曾等人),我就不點名了,卻很困難。」


馬英九說,希望和美國簽訂引渡協定,這沒有什麼政治問題,純粹只是「把一些逃犯抓回來。」

 

~~~~~~~~~~~~~~~~~~~~~~~~~~~~~~

一個平民老百姓最恨的便是司法不公,天道不義,有時候看到一些經濟犯罪者,在國內A盡了多少金錢,然後東窗事發前,屁股拍拍,或是正大光明搭機飛到美國,或者半夜月黑風高偷渡到對岸,好像一到這兩個地方,便沒事了,盡管臺灣這頭駡翻天,恨得牙歪歪,人家可還是拿著從臺灣撈到的錢,在那裡風光當老大,你有皮條嗎??

 

過去民進黨執政,一方面可能大家貪一起污,對於這檔經濟犯罪,只是五十百步之距,也沒啥放在心上,重點擺在去中國化,如何挑動族群來穩固自己的支持者,俾以對抗政治挑戰者,所以一下子又是烽火外交,一下子又是迷航失蹤43小時,整個臺灣對外國際關係,全部破壞殆盡,外國聽到臺灣,真是赫赫有名的麻煩製造者,搖頭+拒絕,這便是我們過去八年的外交成果,是打響了臺灣的知名度,但實質意義呢??

 

還好換了總統,一切從頭來都還來得及,趁著兩岸氣氛良好,趕緊簽這個引渡協定,看能不能弄個大人物回國受審裁決,當然小馬哥講的真好”現在大陸那邊可以抓了,希望接下來輪到美國,不能說逃到美國就沒事。”我永遠記得那個王又曾老傢伙在那個新加坡地上哭著打滾大鬧,賴著不回國,而我們外交人員便眼睜睜看著他逃回美國~~~聽說還在那裡泡舞廳,喝美酒~~這好不愜意~~~還有那個黃芳彥,太重要了,不管他能不能供出阿扁夫婦的惡行惡狀,一定要抓回來關到死,現在在美國可也是住豪宅,出入名車,錢說不定也是臺灣A來的~~不知道除了這兩位,各位還有沒有想要抓回來的???

 

想說,這些犯罪者,不可以讓他們太爽快,一定要趕緊抓回來,拜託拜託,動作快一點,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小馬哥加油~~法務部加油,外交部加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onylite的心世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