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則新聞在我好久以前我聽到便想跟大家討論,剛開始是有些憤怒,但過了一陣子,我自己也了解何以如此了,唉~~屬於臺灣的哀愁吧~~

 

空姐告美籍旅客性騷擾 美簽被刁難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11/17 08:59 

 

〔記者姚介修/台北報導〕空姐被美籍旅客性騷擾摸臀提告,卻傳出申請美簽被拒後遺症?


摸臀5、6下 空姐怒告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華航飛往美國紐約的班機,一名在中山大學任教的美籍客座副教授Noel Kaylor 登機後,坐在組員座位上,郭姓女空服員勸他回座位時,該副教授竟在眾目睽睽下伸出鹹豬手,抓這位女性空服員的臀部五、六下,還告訴她:「這就妳是叫我回座位,會被其他旅客撞到的感覺。」

 

由於他的行為相當蓄意,空姐對他提出性騷擾告訴,該案今年七月一審時,法官判該旅客罰款三千元,空姐認為此判決「太誇張」,提出上訴,二審時,以賠償十五萬元和解。


工作簽證到期 AIT竟拒發

今年八月,這位空姐入境美國的航空組員工作過境簽證快到期,她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由公司具保,但在前往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談時,移民官看到她的資料,並未發問,便走到後方辦公室內,出來後就請空姐到旁邊等待,經兩小時枯等後,官員直接給她一張拒發簽證的說明通知。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您的首要職責,是確保包括美國公民在內的所有乘客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的安全,但對於您是否適任此職位,我方無法確認。」


通常組員申請的美國C1/D簽證,都有公司具保蓋章,除護照太舊或內頁污穢不清,才有可能拒發簽證,但這位空姐並未與任何移民官員面談,也沒有不良紀錄,就遭拒發簽證。


由於航空公司將此案例當成性騷擾處理教材,空姐美簽被拒事件傳開,引起一陣譁然,有人懷疑是空姐提告所引發的後遺症。許多空姐憤慨不平表示,難道要大家在執勤時被美籍旅客性騷擾,都不要吭聲?郭姓空姐對此則低調不願回應。


外籍航空 大呼不可思議

一名外籍航空公司主管表示,組員是否符合空服員資格,專業上不應由美國移民官員認定,且以此理由拒發簽證,實在不可思議。


記者於十月二十六日向AIT查證,AIT發言人何志(Thomas Hodges)表示:「美國在台協會了解這件事,美國在台協會審慎處理所有簽證申請,並依美國法律及相關規定,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取得簽證的資格。」


華航事後協調 才獲核發

該空姐在美簽遭拒後,約兩個月無法飛台美航線,起初公司也未據理力爭,直到本報記者獲知後,公關部門與AIT協調,AIT十一月上旬同意讓該空姐再次申請美簽,這次未經過面談,便直接核發工作簽證。

 

支持台灣加入WHA 楊甦棣:大陸應表現更多善意
 更新日期:2008/12/05 04:34 周慧如/台北報導

中美經濟戰略對話刻在北京舉行,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4日表示,美國歡迎兩岸擴大經貿關係,但是他認為,北京方面應該如同蕭萬長副總統所說,對台灣應表現更具體的善意,明年5月舉行的世界衛生大會(WHA)就是一個機會,而美國是充份支持台灣成為觀察員。


雖然依慣例,華府在美中經濟對話之後,均會對台提出簡報。但今年美中對話同步舉行之際,楊甦棣應台北美國商會之邀,發表美台關係展望,並特別邀請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與會,時機上的巧合,頗堪玩味。


楊甦棣指出,美台關係不僅限於經貿,例如布希政府10月初通知國會出售64億美元的軍備予台灣,就凸顯美台的安全合作,這個決定,當時僅是總統候選人歐巴馬的辦公室已發表聲明表示支持,因為這個決定符合美國在台灣關係法之下的義務,也對維持平衡健康的台海情勢,有所助益。

 

謝國樑明赴美 說明偵辦扁案未侵害人權
 更新日期:2008/12/06 13:36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6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國樑今天表示,受國家安全會議高層人士委託,明天將率團前往美國華府,說明台灣司法獨立,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案件,絕無侵害人權情況。


謝國樑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同榮日前訪美,表達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時的維安情況,及對陳水扁涉案遭羈押看法,連總統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Cohen, Jerome Acan)都有誤解,國安會認為,有必要向美國友人清楚說明。


他說,此行將拜訪多位聯邦眾議員,與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人士午宴,也將舉辦座談會,邀關心台灣的美國友人參加,並拜會美國在台協會人士。謝國樑指出,在與駐美代表袁健生晚宴後,將於10日返台,但隨團的法務部參事與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將轉往紐約,繼續向美方人士說明政府處理上述事件的立場。


他說,在野黨質疑國民黨執政後,以司法迫害人權,這種說法不公平,事實上陳雲林來台期間,維安時受傷的警員人數遠超過民眾,而陳水扁涉及的案件,從陳水扁執政時就已開始,政府高層還曾協助掩飾。


謝國樑表示,台灣司法早已獨立,任何人都無法干涉檢察官辦案,更不可能發生司法迫害人權情況,更不可能「人權開倒車」,他相信檢察官都是依證據辦案,不是政黨輪替後要迫害任何人。同時,他說,民進黨執政時期,不願修改集會遊行法,直到國民黨執政後才積極修法,且法案歸法案,改革歸改革,司法迫害人權不是妥善的說法。9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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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的起頭來自一位華航空姐被一位來自美國,目前在中山大學擔任客座教授的美國性騷擾,空姐很不舒服,控告美國教授,結果一審判罰三千,二審則以15萬和解,故事又延續到這位空姐因為在美工作簽證到期,到ait申請延長,竟遭受以〔不能和善服務美國人民〕而拒絕延長,實在@$*!%,後來經過媒體(自由時報)揭發及華航再次溝通,這位空姐順利取得了美簽,我在生氣什麼?我生氣這件事,政府官員好像都沒有注意這件充滿歧視臺灣人的事情,沒有任何對外窗口鄭重向AIT提出抗議,我是聽飛碟的陳揮文在駡那位理事主席才知道有這回事,對啊,為什麼我們政府不處理,放任一介平民百姓遭受不平等對待?

 

其實事後想想,我應該是無奈的心情吧~~看看我後面放的兩則新聞,一個是楊甦棣表達美國支持臺灣加入WHA,一則是謝國樑或國榮到美國去向有關人士報告臺灣人權狀況,美國是誰呀?我們政治人物都得賣他們帳哦?阿扁執政8年,出訪中美洲卻以過境美國本土為汲汲營營大成就,李登輝到美國康大演講,儼然成為中美斷交後重大象徵事件,美國呀~~在大陸向臺灣宜蘭外海試射飛彈時,派出航空母艦巡防,他呀警告並重申保護臺灣民主目由的決心,王又曾在美國吃香喝辣又跳舞,我司法單位沒有任何辦法,美國是臺灣的老大哥,

 

這位空姐遭受不當騷擾,循法律途徑求得公道,我佩服他的勇氣,只是後來遭遇美國AIT的刁難,外交部門該不該出面協助處理??遇上美國老大哥,我們自動矮一截,臺灣真是得靠他們美國,而達賴想來臺灣,小馬哥說不宜?WHY?因為中共吧,那我們如此在意中共,好嗎??我不知道呀?這個世界經濟大蕭條的時代,美國也好慘(該說是美國讓大家都好慘),好像我們只能靠大陸拼經濟了,那裡子要不要?那面子要不要?我想,那都是大問題,我也沒答案,總之,在這個新政府上台之後,大家發現內閣官員很好駡,都不會告媒體或個人的時代(好像扁辦還在那裡說要告人),便是大家一起駡吧,反正出張嘴,有事沒事都是政府的事,誰叫你們愛當官~~怨不得大家愛駡人來出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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