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這則新聞,果真是新鮮事,算是五味雜陳吧~~

 

預約不登記 結婚新制頻傳悔婚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9/05 07:20 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民法修正結婚改採登記制已近四月,各縣市分傳悔婚個案,台中縣大甲鎮戶政所預約辦登記卻未去辦的「悔婚率」近四成最高,戶政人員戲稱,從預約至登記這段時間,成為新人的「試婚期」;至於為何大甲鎮的悔婚率特高,戶政人員百思不解。


東吳大學社會系主任張家銘說,結婚登記制五月廿三日上路後,有些預約登記的新人遲不露面,關鍵多在男方。他認為這與男性採「捷足先登」的手法有關,既然雙方已同居,就不急著辦結婚登記,這種男性中心思想的表現,又以中南部鄉間較常見;不過,大甲鎮悔婚率高出其他縣市數倍的原因,仍待了解。

大甲鎮戶政人員表示,預約登記十四件,有五件「等嘸人」,戶政所擔心會誤了新人佳期,都會主動打電話探詢原因,才知男女雙方多是依傳統宴客結婚後,女方搬進男方家,發現與男方家人格格不入,趕緊踩煞車;也有男方反悔,想說既然還未登記,就順其自然再觀望,從預約至登記這段時間,成了新人的「試婚期」。

 

其他縣市也都有悔婚的例子,但百分比多在個位數,不像大甲鎮異常偏高。高雄市有對同居多年男女,女方要求名分,但男方不願被婚姻束縛,因兩人在預約登記這天遲未出面,戶政人員電話查詢,女方才說與男友同居一段時間,她期待對方明媒正娶,並看好黃道吉日登記,無奈男方只願維持同居現狀,溝通不成,她只好含淚取消。


高雄縣旗山鎮與大寮鄉各有一件悔婚案,悔婚理由非常特殊,戶政人員打電話詢問原因時,女方坦言身分證件上的照片不夠美,不想結婚了;另一對早已同居男女,預約登記日未見人影,戶政所電話查詢,男方才說:「女友根本不想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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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這則新聞報導裡頭提到幾個預約後不去登記原因,多是有一方在預約登記後悔了,看在我們這麼無聊第三者外人眼中,實在有些好氣又好玩,但在這些新人而言,該是很火大的事吧

 

以前我們那個年代,婚姻不是兒戲,在目前這個現代社會,雖說婚姻較以前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但真願意走進婚姻的人,該是對婚姻還有一丁點正視的人吧,自從民法修訂後,婚姻的生效須採正式登記制,以往那種公開儀式,兩人以上的見證人即可認定婚姻的有效,已經不復存在,結果施行沒多久,竟有這些事情發生,唉,婚姻早已成為家家酒,兒戲是剛好而已~~

 

不過,想回來,在新人而言,如果連個登記的手續都沒有辦法完成的話,在某種意義代表這個婚姻早已名存實亡,我想對任一方而言,早日發現對方的真面目也不錯,總比結婚多年,才知道郎心狼心好一點,沒有登記,便沒有婚姻,不需要訴請離婚判決,不然在過往年代,為了離婚還得鬧上法院,還真的麻煩大了,所以,鬧個笑話總比遇人不淑,人生悲慘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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