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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臺灣政治圈因為兩件事變得十分熱鬧,一者是大法官針對總統國務機要費釋憲案作出解釋,內容大概是認為總統針對事關國家機密的事務,有權利逕予核定係屬國家機密,其他單位是不能干涉,再者是高雄巿長當選無效官司,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當選人陳菊敗訴,本來前者對於阿扁的國務機要費官司有重要影響,後者因為還可以上訴二審尚未確定,個人認為政壇應該來討論大法官釋憲的影響,沒想到,阿扁對高雄巿選舉官司一席話,馬上引起總統干涉司法的質疑,反而把高雄巿選舉官司的熱度炒到最高點,大法官的釋憲反倒沒有多少人在討論了~~


今早,看到昨天2100全民開講裡面剛好在討論這個高雄巿選舉的議題,大部分的來賓都在質疑阿扁的發言不當,不過裡頭有位民進黨政策會的來賓,還是很努力的替阿扁辯護,他的說法是認為陳菊競選總部攻擊黃俊英走路工事件,選舉官司判決陳菊該負起連帶關係而敗訴,這種講法實在不合理而不公平,所以阿扁才會忍不住出言批評,我想這種講法大概是目前民進黨政府一致的講法,這部分我想最主要的一個問題,應該是阿扁以總統的位置來批評司法官不公,實在是逾越他的分際



我們一直在講行政中立,避免以行政力量干預司法公正獨立,但遺憾的是,或應該說令人不爽的是,阿扁一直以自己的總統地位,亳不避嫌,亳不客氣的深深介入歷次之選舉,試想如果今天藍色政營的要角也來效法,那綠色政營又將如何批評,不過我看那些2100的來賓個個批評阿扁,憤慨莫名,似乎阿扁做滔天大罪,只是看到我眼中,心想有這麼嚴重嗎,阿扁又不是今天才這樣,有必要如此激動,我早不在意他講些什麼了,我只是希望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法官加油加油,千萬不要被阿扁干擾,獨立自主審判案件,我是認陳菊的競選總部所做指控黃俊英的所有動作,自然陳菊該負相關責任,畢竟競選總部所做一切事情,不正是要讓陳菊當選嗎,怎可說陳菊完全無涉,只要走路工事件對黃俊英造成影響不公,這場選舉便不公平,自當重來一次,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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