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上看到一則電視新聞報導,內容為八歲男孩誤拿安全帽,被發現,雖然母親下跪致謙求饒,失主依然堅持提告,看了十分生氣,第一時間便PO文,當然我是一則心疼這八歲小孩因為誤拿,遇上這等事情,二則是事件只有聽到母親的說法,資訊不對等,希望失主出來講他自己何以在母親下跪求情,依然堅持提告,非得讓這孩子受點教訓的心理為何?很快的,隔相對應的報導出來了,我覺得我有必要為此再把自己的想法整理一遍,雖然是小小事件,其中是可以看到現社會的幾個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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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 8歲童偷安全帽 疑母親教唆
NOWnews – 2014年8月26日 下午12:3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日前新北市板橋傳出的8歲男童疑似「誤拿」安全帽,而被失主控告竊盜一案,現在出現「大逆轉」,原先男童母親在鏡頭前聲淚俱下指控失主「不厚道」的控訴,卻被監視畫面推翻,原來是她要男童去「誤拿」的!

根據監視畫面顯示,當天下午6點17分案發當時,坐在機車上的男童母親似乎是示意要男童去拿另輛機車的安全帽外出,失主在6點35分發現後才向警方報案,而7點10分母子返家後才將安全帽歸還。

對於自己無端被輿論連番砲轟,安全帽的失主很無奈,卻不願多談;只是這名涉案母親不僅涉嫌教唆8歲男童偷安全帽,案發後還向媒體哭訴,將自己塑造成無辜得受害者,甚至還指控報案的失主「不厚道」,如此身教,實在讓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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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面這則報導,這位男童之所以去拿這頂安全帽,是他的母親指揮他去拿的,動機為何?不知,但至少代表這小男孩並不是誤拿,是蓄意的,而這蓄意來自這位自稱罹癌的母親。所以就八歲男孩的行為,在不明白社會正確義理下<8歲了,會不明白拿別人的東西不對吧?或者他以為這是媽媽知道是誰的,借用一下沒關係?> 既然是母親教唆犯罪下,整個事件該由母親來承受這個竊盜罪吧。那檢察官便不該以男童沒有犯意簽結吧

監視畫面顯示事實如此,那我接著要問的是何以警方要對8歲男孩提告?是當時在警局時,大家看到監視畫面,失主也認為8歲男孩是偷盜者,所以要用竊盜罪移送他?那何以不同時移送教唆者-男童母親?這樣對嗎?還是說在警局時,大家還沒發現監視畫面,大家包含失主都以為是小男孩自己去拿,那過程便是如我之前所說的,何以失主要對小男孩堅持提告?這也是我至今仍然不明白的地方?

何以我不明白?據新聞報導,當日在警局過程,這位母親有下跪致歉,表明願意賠10頂安全帽,泣求失主原諒,不要堅持對這8歲男童提告,試想一位婦女跪在你面前,哀求你原諒,為了一頂安全帽,也願意賠償10倍,便請你高抬貴手,把案子撤掉,放過這8歲男童,縱算這男童母親很可惡,失主因為沒有安全帽被雨淋濕很火大,但我這一代稍有微軟心的人,應該便會心軟了吧,何以夫主要如此窮追猛打??更何況當時可能並不見得知道是男童母親指使的?這樣的鐵石心腸,是時下年輕人的普遍現象?還是這位失主個人修養?

再回頭看看這位母親,既然是自己教唆男童拿取安全帽,在面對司法究責,如果心疼男孩,該是勇敢承擔法律責任,但看這過程,他自己是沒有這樣的高貴情操,反而可能是利用新聞媒體的力量,搏取社會大眾同情可憐孤母寡子,造成壓力,也讓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要說這位母親很利害,也可以,也或許是媒體記者自己發掘到這新聞,認為很有爆點,才有這電視上泣訴讓人鼻酸的畫面,想著這輿論的力量,彷彿是另類的攻擊防禦利器。

一頂安全帽沒有多少錢,很多朋友也都有掛在機車上,不翼而飛的經驗,看來這是普遍現象,那心態便是貪小便宜或貪圖方便的小人物習性,該說他不對吧,但生活週遭中確實有不少小東西遭人不告而取的經驗,當事人自然有其生氣權利,拿取物品的人也要承擔法律上刑責問題,不過事實上也有這樣的人被抓包了,還會反過頭怪罪失主小題大作,有這麼嚴重嗎??想想,我們臺灣這裡法治觀念薄弱,凡事都以自己方便為最高指導原則,腦子裡欠缺這法律或道德規範,這也是挺悲哀的事,不過便算如此,如果有人犯錯也跪在我面前了,為了一頂安全帽或更高的財物損失,他也願意賠償,我想我是不會堅持提告,更何況對象可能是慒懂的孩童。所以失主縱有千般理由堅持提告,母親如何惡質教唆拿取,我仍然不認為因而堅持把8歲男孩移送法辦是符合人情義理的。

一個小小安全帽事件,讓我思考了許多,該說,我也真是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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