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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上午,我被排了3小時課程,要來跟一群未來的司法官(法官,檢察官)介紹工程爭議與處理的過程及內容,坦白說這已經是第6年(每年有2次)在進行這樣事情,實在也講不出有何緊張可言,我呢總是在上課前一天把前次印好的簡報拿出來改改日期,便是一份新的簡報,順便再瀏覽一下自己寫了什麼內容,溫故知新一番,不過由於我們單位年底便要自人間蒸發,所以,這一次司法官訓練,也可能是我個人最後一次跟這些年輕司法官介紹這個課題,也順便利用這機會整理我個人的思緒,也留下一點紀錄吧

 

我知道這個講習的起源是因為了幾年前,我們敬愛的首長,還有機關裡十來個菁英份子被檢察官莫名其妙以貪污圖利罪嫌起訴,還有人因為被拘留了好幾個月,連他老父親病危都沒有辦法出來見他一面,一時之間整個單位氣氛低迷,社會上也因此有了質疑我們單位的道德操守,還好社會上還是有明白事理的人,一群學術界的素負名望的人士集體出來投書發聲,共同為本局的聲名打抱不平,表示如果我們有問題,那全中華民國的工程機關全部都該打屁股,他們如此的替我們出聲,坦白說是讓我們在灰心之餘,還算有一點安慰,

 

那件貪污圖利罪官司,最後在歷經四年審判,終於在一二審都宣判無罪的狀態下,檢察官並沒有上訴最高法院,全案終結,也讓我們機關清白得以昭雪,也在於這種檢察體察不了解公共工程的運作,對於一些必須因地制宜的行政裁量的誤解,司法院認為應該對未來新進司法官施以工程專業訓練,以期能對公共工程的執行能夠至少有粗淺認識,於是在透過上級機關的安排,開始了我們多年來的司法官訓練課程,也算是跟司法官一種初步的溝通及協調的

 

這些課程包括公共工程的規劃用地施工估驗變更驗收保固爭議各階段過程,我呢則是其中工程爭議這個部分,由於講了6年多,實在是有些懶了,這次便有些採取自由交換意見方式,不過我個人在事前審閱這些新進司法官資料,有件事倒是挺為感觸,那便是他們都幾乎都是民國71,72年出生的年代,那代表我在念大學時,這群小朋友才剛出生呢,自己年紀大了,總是越來越常遇上這種場面,實在不須大驚小怪,也是啦,江山代有人出,各領風騷五十年,這便是我最後給他們一段話,我期待國家年輕新血輪的加入,能夠帶給我們國家社會新氣象,新生命及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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