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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歷史共業,但對於小官員的緇銖必較,對於大ㄎㄚ們卻是拖拖拉拉,相對小馬哥的速審速決,我想對這些遭起訴的官員說一句話,別埋怨了,撐這麼久,也算撈到了。

 

特別費案綠營首長首波偵結 杜正勝、施茂林等被訴
今日新聞 更新日期:2008/07/15 13:08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內閣首長特別費案,在15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前考選部長林嘉誠、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等5名首長及4名幕僚起訴。

 

綠營首長被告發特別費違法貪瀆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日前完成偵查書類的製作,並且已經在14日呈送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陳還召見負責偵辦特別費案的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及林嚞慧。


特偵組在今天中午12時30分召開記者會,公開對外說明。除杜正勝等5名前首長被起訴外,檢方另將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交通部長蔡堆、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陸委會主委蔡英文5人被控違法部分簽結。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去年5月1日告發102位民進黨籍內閣首長在特別費的核銷支用上,有貪瀆違法情事,由於102位被告的人數過多,特偵組將案情進行切割,先行偵查十名首長。同年5月15日,國民黨立院黨團告發前總統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7月12日告發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在基隆市長、雲林縣代理縣長、法務部政次、內政部政次職務內特別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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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說國民黨立委有人要提特別費除罪化的修正案,我心裡還在想,這些國民黨立委在想什麼,還好,沒成案前,又來一波起訴,目前看不到這些遭起訴者認定標準是採小馬哥式或呂秀蓮式或許陽明式,總之,我是覺得,檢察官們在這個案件沒有一定標準的話,是很難讓這些當事人信服的。

 

我還是重複一次,特別費不是實質補貼,最高法院已在小馬哥判決上宣示了,我的觀念,領據部分,只要當事人出具領據即可動用,但非領據部分,得用在公務用途上的發票方可支用。想想,這些特別費,不便是各位的民脂民膏,辛苦工作賺沒幾塊錢,還得納稅交國家政府使用的血汗錢嗎~~

 

什麼歷史共業,我認為他們這群公僕,根本是不把血汗錢當錢看,養這些政客,到底有何用處?三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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