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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百忙之中,猛然看到這則新聞,一定要留做參考,也算給自己一點警惕~~~


北市月薪五萬以下 淪中低收入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6/25 04:33 李國煌台北報導
人人喜愛高收入,在居住的城市中,自己的收入到底居前、還是落後,北中南標準不一,依據調查,北市個人月收入49,532以下,屬於後段班,中市、高市民眾月收入不到37,478,都是中低收入一族。


依據主計處的調查,北市的個人月收入部分,依據收入的高低排序,中間值的金額,大致落在49,532元,這個金額也形成一個收入高低的分野,可區分成前50%、後50%。這個意思就是說,居住在台北市的人,如果個人的月收入49,532元以下,就是落在後50%的一群,屬於收入的後段班。
 

至於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嘉義市、新竹市,台南市、鳳山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到底是在前50%,還是後50%的分界點,落在37,478元。台灣省的其它省轄市、部分縣轄市的居民,個人月收入屬於前段班、後段班,金額落在34,401,金門和連江兩地的標準是,個人月收入超過22,750,就屬於前段班。


這個標準,是營建署拿來衡量收入高低的根據,今年,個人月收入落在後段班的民眾,才能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以及租屋居住的租金補貼。一個金額很清楚就劃分出,一個上班工作的人,在自己落籍居住的城市,月收入歸屬前後段班的分野,營建署人員說,採取收入限制,是為了「排富」,中低收入人士才能申請補貼。倒是,對居住北市的民眾而言,個人月收入要達五萬元,才能擠身收入前段班。除了個人月收入以外,如果以家庭年收入的角度來看,台北市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在148萬以上,歸屬在前百分之五十,如果落在148萬元以下,便落到後百分之五十的家庭這一群。

 

至於台中市和高雄市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間值是107萬元,這些地區的居民家庭收入在107萬元以下,便符合營建署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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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唐朝大詩人白居易,被人拿他名字做文章,〔長安居,大不易〕,想想今日台北,所謂月入五萬以下,是所謂低收入者。今天剛好汽車入廠保養,花了我五千大洋,在用信用卡結帳時,剛好看到這則新聞,便跟櫃台小姐提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只說了一句,五萬元很高呢~~

 

我不太記得目前大學畢業生新鮮人,一開始可以拿多少錢,看看營建署的統計資料,只能說我很慚愧,雖然我的月薪比這五萬元稍高一點,但感覺上自己仍是在統計數字上的中低收入一族邊緣,不免令人慨嘆,也很擔心這樣的數字會不會造成另一股討論?還好我跟老婆大人是雙薪,湊合湊合比這個家庭年總收入高上許多,不然還是對不起當年同意把老婆大人許配給丈母娘,不過這還是靠老婆大人的那份薪水~~看看新聞,好像低於這數字的人,可以〔中低收入的標準,可以申請補貼購屋貸款利息,也可申請補貼租屋支出,申請獲准後,一個月可獲得3000元補助,一年為期。〕看起來還真的不錯,可惜,年收入超過,不然,偶而佔佔政府便宜也不錯~~想想,我們每年納稅的錢,到底花到那裡去了呢??

 

再想想,月收入五萬元到底高不高?難不難?大家自己來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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