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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有點忙,除了公務上有幾件大案需要多一點時間,另一件事便是連乘積班上出了件事情,那便是班上擔任總務的同學帶來的班費失竊了,我這個家長代表在導師的尊重下,得出面處理這遺失的班費要怎麼處理~~

 

經過如下,O月O日,總務同學因要繳交生活科技課程所需教材費用(約三千餘元),故攜帶四千元到校,本來要交給該日第2堂O課目老師,惟因老師未隨身攜帶收據,總務同學順手將這四千元置放回信封內,並放入書包,後因班上須外出其他上課,等回到班上,總務同學發現置放書包中信封的4000元少了2000元,只剩下2000元。之後總務同學向導師報告,因為涉及金錢,當下向同學說明為了自清及澄清,必須檢查班上每位同學書包或衣服有沒有該筆金錢,經過推選較信任同學,檢查每位同學衣物及書包,並無所獲,故推斷該筆班費有可能為外班學生侵入,惟也不能百分之百排除班上同學所為。

 

班上發生這樣的事情,坦白說我自己心裡很沈重,雖然不能確認是班上同學所為,但由四千剩二千(這種留後路)及只有總務同學的書包遺失金錢,其他同學都沒有任何翻動痕跡,這位小偷很清楚誰有錢來推斷,大概八九不離十是自己同學所為,導師打電話通知我之時,我楞了一下,直覺反應是該筆班費遺失,不該由總務同學負責,如果那樣做也將對擔任總務同學變成沈重負擔,導師也同意我的意見,不過那遺失班費該要如何處理,以下是幾個家長反映:

 

總務媽媽:自己女兒很散漫,希望這次可以給他一個教訓,不過他自己已經有打算自己拿錢出來墊的心理準備(他很有錢嗎?他爸爸都有給很多零用錢~)如果需要的話,我們沒有第二句話。

 

另一位代表媽媽:他不希望這件事給總務同學造成壓力,他個人願意拿2000元出來填補。

 

前代表媽媽:這個事情,導因總務同學的疏忽,不該沒有把錢拿給老師,或交給導師保管,上課離開教室,也沒有把錢隨身攜帶,應該由他自己負責,這樣子才公平。

 

我自己想法有點亂了,便如同上次請教大家的意見一般,其實我也知道只要我有錢,我愛如何做,那是我的自由,當然我不想給人我很有錢,什麼都沒關係的錯誤印象,最後我用了一個問卷調查,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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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費失竊,因涉及班費公共事務,本人並無法獨自決定處理方式,故請各位家長就事件處理調查方式填寫回條,以利決定最終處理方式:
本人與幾位家長討論後,認為宇樺同學雖有未把鉅額款項隨身攜帶或拜託老師代為保管等疏失,惟該筆班費是在教室不翼而飛,本人以為實不應由宇樺同學負責,這也將對擔任總務同學變成沈重負擔,不過仍需參考各位家長意見為決定。故請各位家長就以下調查回條,勾選「同意」或「不同意」平均承擔遺失班費。」本人將視大多數家長意見結果,決定遺失班費處理原則。惠請各位家長填寫下列資料,並請  貴子弟交給OO號帶回。

 

班上發生同學財物遺失,實在不是好事情,並將影響同學間情誼,在此仍要提醒各位同學及家長,儘量避免攜帶大筆金錢到校,如真有必要,也可先交給王老師保管,另也要提醒各位家長適時關心子女的生活作息,此時青春少年時期,思想奔放不拘,最易誤入歧途,可得小心

 

目前思考處理原則如下:

 

A.如全部家長同意平均承擔遺失班費,則班費收支簿註記遺失2000元。

 

B.如大部分家長同意平均承擔遺失班費,少部分家長反對,則班費收支簿仍將註記遺失2000元,並退還「反對家長」每人60元(退還費用由本人協調募集)。

 

C.如大部分家長反對平均承擔遺失班費,則班費遺失2000元,將由本人協調熱心家長募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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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班上同學發生財物失竊實在不是好事,這不等同一般平常打鬧嬉戲惡做劇,已經涉及行為偏差,而且已經國二的學生了,我自己在跟導師溝通過程,一直希望老師要把這件事當做很重要的事,給班上同學一個機會教育,至少要有一股低氣壓,雖然做錯事的人只有一個人,但因為這樣的事情讓全班同學來思考這樣事情對不對,也可以讓那個小偷自己知所警惕,也希望藉由問卷調查的方式來讓每個家長知道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也可以提醒家長注意自己小朋友的行為舉止。

 

不過也明白,不是每個家長都會像我們如此注意自己小朋友言行舉止,行為的偏差絕不會是一朝一夕形成,我只希望這件事是單一事件,如果再次發生,我在想下次是不是便得調查同意班上來安裝針孔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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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nylite的心世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