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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整個電視只要有政論節目,幾乎都會談到這則新聞,大概是起訴小馬哥的檢察官侯寬仁召開記者會聲明認為馬英九和辯護律師宋耀明於法庭外披露筆錄,是傷害司法公信,要求兩人道歉,否則不排除委託律師提出告訴~~

然後也看到小馬哥的辯護律師宋耀明表示,質疑筆錄沒牽涉到司法正義,完全是個別檢察官的行為,沒有道理要他道歉,宋耀明表示,侯寬仁說這樣會讓全國檢察官的筆錄都不可信,這種說法真的是「駭人聽聞」。宋耀明也表示吳麗洳的筆錄和實際陳述內容到底有沒有出入,侯寬仁認為沒有,他認為有出入,固然他的意見和侯寬仁不同,但他不認為他必須因為意見不同,而要跟侯寬仁道歉「否則的話,好像是說只要意見跟他不同的人就是錯的,要跟他道歉,我覺得沒有那樣子的道理。侯寬仁認為這是司法正義和公信力的問題,宋耀明他則認為這只是個別檢察官在處理個別個案的時候,所發生的行為,不代表所有檢察官在所有案件中,都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他完全沒有要去傷害司法,或是檢察系統的動機和意圖「反而是如果有人說:『侯寬仁的筆錄如果是不實,那全中華民國檢察官的筆錄,沒有一份是實在的。』這樣的說法是『駭人聽聞』。」


其實有關筆錄部分,我在特別費一審判決結果的那篇意見,有點出這一點,只是我沒想到侯寬仁檢察官會出這招,召開記者會來捍衛自己的筆錄正確性,其實從宋耀明的回應便可以看到問題的癥結,一方認為筆錄有出入,另一方認為沒出入,本來便是在法庭可以各自主張爭辯,並由法官來認定,本是一種各自主張的事情,雖然一審法官沒採信侯寬仁筆錄部分,但並不表示侯寬仁有故意造假或曲解原意,那只是一審法官的意見,而且吳麗洳自己也否認筆錄登載是他在偵訊作證時的原本真意,這樣不就夠了,就算候筆錄對的,但事後吳麗洳仍然可以表明候檢誤解她的真意,有必要這樣在意嗎,這本來便是一個司法的模糊空間,仍須探討當事人的真意,而且吳是個小小出納,他有身份或權利跟小馬哥解釋特別費是公務使用性質,而且還是候檢先行教育吳半天之後,吳才勉強了解特別費的意義,而吳及馬的證詞卻聽說是侯寬仁檢察官用來主張小馬哥用詐術詐領特別費主要憑據。


我個人認為侯寬仁檢察官自己要謙虛深入探討自己的這份筆錄,是不是誤解吳的原意,自己是不是用了引導或誤導吳的方式取得非吳個人本身原本真意的筆錄記載,至少這種取供方式是不符合司法公平人權的,至於筆錄有無登載不實是法律問題,不是我們平民老百姓說了算,侯寬仁檢察官何必自己這麼反應激烈,這樣子他會把自己逼到沒有模糊空間,這樣子反倒顯得他的心態現況,真是麻煩。


另外這個筆錄風波提醒大家要重視筆錄是否符合自己的真意,也算一大貢獻,而且這種筆錄不實或曲解的事情,該是特殊個案,小馬哥利用媒體爆料也是針對侯寬仁檢察官的筆錄問題,並沒有質疑全體司法體系,侯寬仁認為法庭外披露筆錄,是傷害司法公信,我個人覺得他太過頭了,也自以為是,是否已經到了權力的傲慢,真得值得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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