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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前2個星期網路及電視新聞很夯的命案,好像大家都在討論,自己瞄了一下,可能跟受害者是女模,及疑似加害者也是女模,甚至是被害者的閨蜜,如此聳動的題材,可能便是事件如此熱門的原因,不過自從疑似加害者被檢察官無保釋放,新聞好像一夕便消風了,不曉得各位還記得嗎??...這樣的過程便是我今天想談的...

女模遭殺害 梁思惠恐是主謀
華視 – 2017年3月4日 下午6:58..
除了程宇,狠心殺害閨密女模的梁思惠,一開始還說自己在家睡覺並全盤否認犯案,但殊不知男友已經供出她不只全程目睹,甚至是主謀!案發現場旁邊的監視器拍下了梁思惠跟程宇的畫面,戳破梁思惠謊言她想賴也賴不掉
接近中午12點,22歲的陳姓女模一個人走到超商,沒過多久,兇嫌情侶檔穿著全身黑,一前一後走進超商跟死者碰頭,之後陳姓死者穿越馬路走進對面大樓後,相隔十分鐘,這對兇嫌也起身出發跟在死者後頭;兩人早就預謀犯案,影像拍下證據,連手機訊號也證實蛇蠍閨密梁思惠根本在扯謊,程宇更一口咬定,犯案時女友全程目睹。
一進到廢棄商場,程宇就企圖脫女模衣服,女模不從尖叫呼救,他於是將他掐暈性侵,而梁思惠竟然還協助脫衣,甚至一旁拿手電筒照明,女模頭撞到驚醒大叫,嫌犯怕被發現,竟然直接徒手勒斃女模。
3/1下午2點在南港犯案完,兩人不慌不忙,先在後山埤捷運站丟包遺物,接著回家換衣服跑去逛101,再盜刷女模信用卡搭高鐵到台中住飯店,甚至悠哉逛夜市,而3/2凌晨一點梁思惠還裝成女模回訊給家屬,一直到因為手機亂丟在備品間響個不停,早上08:40飯店起疑報案,中午等她們退房才逮人。
都已經被警察抓,梁思惠還打死不認,甚至堅稱自己不知情,但她根本不知道男友程宇已經將她供出,而兩人要被收押時見媒體拍攝,還拉起口罩不想被拍。梁思惠聯合通緝犯男友程宇,預謀先性侵再搶手機,狠心殺害閨密,恐怖行徑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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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是網美,幹嘛嫉妒她?」
中時電子報 胡欣男╱台北報導 2017年3月7日 上午5:50..
被捲入南港小模命案的梁姓女子,羈押2天釋放,與母親相擁而泣。梁女昨下午獲釋,警方帶她至北所取回物品,查扣1張悠遊卡,外傳她嫉妒陳,她反問員警:「我自己也是網美,幹嘛嫉妒她?」強調當初轉介工作給陳女,對方還感激:「謝謝妳還記得我!」
梁女昨到警局和母親見面。母女相擁而泣,連一旁員警都為之鼻酸,梁母拍拍女兒肩膀說:「只有我相信妳!」梁女則說,想回學校上課,「我的好友、同學應該都相信我。」不過梁母要她休息一陣子再說。提到被程誣陷,梁女感慨「總是遇人不淑。」前男友打她,程宇則是性侵殺人犯,甚至嫁禍給她。
愛女心切的梁母這幾天為了女兒,心力憔悴,不僅遭網友攻擊,還四處奔走替女兒找不在場證明,她焦急地向家裡巷口對面公司行號調閱監視畫面,好證明女兒出入時間,與程宇供述不符;直到昨上班日才調到,她抱著主機交給檢警專案小組,但疑似儀器問題,無法顯示畫面;不過警方已先一步取得,證實梁女在案發期間沒出門。
梁母也告訴警方,梁父上月19日過世,當天女兒手機就不見,梁女本想停話將門號攜碼到另家電信公司,但程宇一直以「買新的iPhone7給妳」為由拖延,梁女天真地信任男友,直到案發前都在家用電腦通訊軟體和外界聯繫。
案發後,梁母發現梁女友人收到她訊息,比對女兒作息,研判應是程宇偷走女兒手機冒名以女兒的注音文習慣傳訊,誤導檢警。她為此向電信公司調閱通聯資料,提供檢警證實女兒手機遺失,根本沒有所謂「基地台出現在案發地」的可能,已獲檢警證實。
梁母為女兒喊冤說,「她不可能親眼目睹最好的朋友被自己男友性侵,那不可能,不可能這麼沒人性!」並向檢警喊話,應該去查有無其他共犯,不要再冤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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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萬酸民全告梁女可求償多少?律師算出誇張數字
聯合新聞網  江孟謙報導 2017年3月7日 上午12:52..
女模命案全台關注,涉案的程姓男子原供稱梁姓女友全程在場,昨天案情大逆轉,警方調閱案發前監視器,未發現梁離開住家,全案朝向程自導自演偵辦。由於梁姓女子的社交平台如臉書、IG先前充斥網友罵聲,如今風向轉變,梁女可能對於男友殺人毫不知情,律師黃仕翰表示,若此案偵結,梁女最後真的無罪,可向數萬網友求償。事實上,許多原本留言罵梁女的網友,緊急到她的臉書刪除,據了解,在梁女獲釋前,她的最新貼文共有3萬2000多名網友留言,絕多數都在痛罵她惡毒,甚至詛咒她不得好死,在梁6日下午恢復自由後,網友急刪文銳減為2萬4000多篇。目前新增的留言幾乎已無罵聲,開始充斥廣告及搞笑留言,至6日晚間10點左右,有2萬7000多則。
黃仕翰說,女模案經由大的主流媒體傳述事實,網友依此指責梁殺人等,梁女若提告,法官判誹謗定罪的機率相當低,但是一些污辱性的字眼,如爛人、垃圾、賤人、廢物、蛇蠍女等,梁仍可以告網友公然侮辱罪。黃仕翰提及,有些網友詛咒梁女「去死」、「下地獄」這類言論,在法律上較難界定,並不涉及侮辱。
黃仕翰說,此案相當特殊,過去也沒有人曾經一次告數萬網友,假設梁女真的提告,法官可能會因被告人數眾多而稀釋每個人的賠償金,推測1個人會賠500至1000元不等,但仍需依照個案分析,要是罵梁女的人具有社會地位,賠的錢會更多
由於梁臉書、IG每篇近期的貼文都被數千至數萬網友留言攻佔,假設共有10萬人留言侮辱,每人賠償500元,梁女光打官司就能賺進5000萬元。黃仕翰提醒,若梁女用截圖等方式舉證,就算網友刪文仍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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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了一下,這新聞發展三階段的新聞報導,尤其第一則來自華視新聞的,各位可以看見這新聞報導文字裡頭,用了不少對疑似加害者形容詞,再對應第三則律師的提醒,我個人倒也覺得梁女不妨委託這位律師可以提告一下這首篇的新聞媒體,然後從這篇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可以知道何以眾多人士跑去這位梁女臉書謾駡,這報導多麼詳細啊,新聞能夠如此詳盡,可能取材網路報導或者第一手資料,而第一手資料來源一般可能都來自號稱偵查不公開的某單位,所以這件新聞後續,說要查洩漏偵查內容的人,但到今天為止,好像沒事了,所以走漏消息的XX,應該可以安心沒事了,但一直以來不都如此查不出洩密者,也沒人會去追查吧...這便是台灣的司法。

看這新聞過程,好像不少正義網友跑去這梁女的臉書或IG<這是什麼??>,留下謾駡或侮辱字眼,等這梁女獲釋,一堆人還跑去臉書刪留言,從3萬多變成2萬多,律師還認為梁女如果針對侮辱性文字提告,說不定還可以賺個5000萬,當然我不認為梁女會提告,如果他是無罪,應該會覺得自己很衰,無端捲入這命案<當然她如果不認為這男性凶嫌,也根本不會有事>,此時可以無保釋放,便是想平靜渡日了,那有可能再出手告這大串正義網友??但是這些正義網友,怎會如此激奮??

我自己因為沒在用臉書,很少接觸這樣的事情,臉書在我想法應該是經過使用者同意或認定為好友才能留言的地方吧??那為何梁女的臉書(或IG)會有如此多的正義網友留下字句??我想這裡頭大部分的網友,應該跟梁女都不熟識,便只是因為媒體報導,便覺得義憤填膺,跑去梁女的臉書(IG)留言,其實在我來看,這是過份了,便算是罪犯,一般民眾有沒有權利去謾駡?或者超過比例原則的狂駡??我是覺得不可以,但也因此一般被狂駡的人士,大概都存有想早日平靜/不想惹事的心態,所以就算便駡的莫名其妙也是不會採取法律行動吧,所以不少網友,習慣如此上網發揚自己的正義,不過,真遇上不服氣的或有心人,終究還是吃虧的,台灣司法雖然一向怠惰,但有時候也有出乎意外的發展,當然我相信會看見我這文字的好友們,應該都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

說到這裡,我忽然想到2年前一件小事,便是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久未連絡的朋友私訊我,說我的臉書大量傳送垃圾廣告,要我去看看,於是我便找時間去看看,結果發現是一家賣靯子的廣告,利用照片標註功能,傳送了我臉書上的好友,甚至包含好友的好友(怎會有這功能,我都不會用),於是乎便是如此宛如排山倒海充斥整個版面,對我而言也是莫名其妙事情,第一動先把臉書密碼改變,還好沒被偷改,我還可以自己改變。接著便看到許多我不認識的人士,在那裡用三字經的問候,甚至咀咒我如何如何,我看了真是火大,明明便是被人惡意使用,結果這些奇怪人物便如此亂駡人,自己便是摸摸鼻子刪除了便算了,但我也覺得這社會是怎樣,便算這垃坄廣告讓你看了討厭,但有必要如此咒駡或詛咒??

或者這跟大家誤以為躲在網路後面駡人,不會有事,所以便會如此有恃無恐,但便算有恃無恐,也沒必要如此惡毒駡人,這代表我們社會人心好像不再善良??而是噪動不安??但或許也便只是這群網民一部分代表吧,希望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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