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了好幾年,終於今年可能開始實施計程收費,容我在此問一句,請問您裝ETAG沒??

 

ETC門架拖157天完工 高公局要罰遠通785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28日 上午6:16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

 

遠通電收昨天完成全台319座收費門架,但因遠通未能依約在去年9月底前完工,也沒趕上今年1月21日的展延工期,再加上ETC年均利用率未達七成,高公局將對遠通合併開罰4億8,200元。

 

遠通電收昨天完成位在國一五股至環北(北上27.1K)的最後一座收費感應門架,國道計程收費的硬體工程全部完工。
 

計程費率還待二次民調

 

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國道計程費率目前在進行第二次民調,彙整意見後,會在七月下旬提出確定費率至交通部。但遠通還要向NCC申請門架使用執照,以及通過自主查核驗證和後端軟體開發等工作,最少還要2至3個月的時間,國道計程收費要在9月底,甚至10月初上路,真的很趕。

 

交通部官員透露,因曾經承諾會有免費里程,為減少對民眾衝擊,研判以第三案,免費里程二十公里的方案出線機率最高,國道五號部分,也應會維持收費。

 

高公局強調,遠通應在去年九月底就完成所有門架,後協調委員同意展延工期至今年1月21日,共延誤了157天,每天罰50萬元,罰金為7,850萬元。

 

利用率未達標將罰四億

 

另外,依合約,今年6月底ETC的年均利用率應達7成,5月底才達6成7,後天若未達標準,開罰日期將回溯至前年4月15日,到今年6月底,共807天,合計4億350萬元。

 

遠通發言人周世惠表示,ETC利用率從來不在合約內容規範,高公局要求年均利用率,是擴權解釋;門架工程並未拖延國道計程上路的時間,也沒有影響營運,應都沒有違約的問題。

 

周世惠強調,遠通免費提供eTag,到今年4月已累計支出達12億元,遠高過罰款金額,現在日利用率也達到8成2,若高公局堅持開罰,會向協調委員會申訴。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違約就是違約,過去高公局多次對遠通開罰,但提到協調委員會後就「不罰」,這樣的合約機制明顯有漏洞,應想辦法補救,為老百姓顧好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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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裝ETAG也沒關係,可以補繳,甚至我那天也注意一則新聞,自從實施電子收費,很多駕駛都不去繳納這通行費,變成另類的通行費短缺現象,這是以往人工收費沒有現象,所以也成為反對電子收費的藉口,想想真好玩,便如同財政部公布欠稅大戶,但也只是公布而已,卻無法採取進一步的催收程序,之前台北地院執行處那位鄭法官管收了幾位財金聞人,結果沒多久便繳齊欠款,後續便少聽到了這樣的事情,是公權力不彰,還是法院內部期期以為不可?但每年仍有欠稅大戶,對我們這種誠實納稅的老百姓果然是諷刺。便不無法想像這樣的做為對於公平正義有何不妥?難道人民欠大筆稅金,政府還不能下重手催繳?還在那裡畏首畏尾~~

 

另外,這計程收費,未來應該不是從匝道上去時測一次,下去高速公路也測一次,因為我觀察目前高速公路的匝道口並沒有設電子感應匝門,反而是在高速公路主線有設置感應桁架,而這代表未來國道計程方式,該是車輛通過這些計費桁架所偵測累積行駛哩程,再扣除免費哩程<20公里或30公里或??>乘以通行費率,便得到通行費用。

 

這樣的制度,依據媒體報導再考慮公務機關作業效率,應該不太可能在今年年底前施行,還會再拖一陣子,不過如果有人打主意便是不想配合裝ETAG,我想要演變到送法院強制執行,或者因為欠費不得更換行照或駕照,那都很難,雖是都是交通部管轄下的高公局<管收費>及公路總局<管車輛行照>,但絕對沒有橫向連繫能力,此乃公務人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寫照~~應該也不會有立委催著叫交通部一定要處理這樣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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